负责人:庞先明
职责范围:
(一)负责水库大坝的安全运行管理,编制水库的防汛调度方案;配合上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涉及库区的防汛和大坝的度汛保安工作,确保工程安全运行。
(二)负责灌区管理,承担灌区防汛抗旱、渠道工程的检查和节水灌溉等工作。
(三)负责库区水土保持工作,防止水土流失。
(四)编制、执行农业及城镇供水计划,实行计划用水、节约用水。
(五)负责水文观测,掌握水情、雨情、工情,负责库区水文调查、分析与评价以及水库水质监测与保护。
(六)依法管理和保护水资源、河道、水工程、水文和防汛设施,维护正常水事秩序;依法对区域内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,调解水事纠纷,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。
(七)负责备用电源(坝后电站)运行管理,确保汛期防汛供电。
(八)负责工程的岁(整)修及其更新改造等项目的建设。
(九)建立健全各项档案及编写重大水事。
(十)对管理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,提高管理水平。
(十一)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管理有关条例、办法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联系方式
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学士路21号
电话:83851867
邮编:550025
办公时间:9:00-12:00,14:00-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